牧野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新政文[2009]210号《新乡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和新政办[2009]148号《新乡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市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北环路旧货交易市场由市物资回收管理总公司承建,请有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