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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印发 关于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暨 2019-2020年再生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3-24 10:34:01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36次 评论:0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印发 关于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暨 2019-2020年再生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3-18 08:25:17    来源:中原合作网    返回首页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印发关于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供销经字〔2019〕3号)精神,结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14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武国定副省长在全省第三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关于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行动方案暨2019-2020年再生资源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起步早、方向准、成效好,不仅对全国有示范作用,在国际上也得到认可。要深入总结经验,指导督促各地朝着既定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去,重点是参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比较完整,特别是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培育了一批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优势。当前,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正在逐步从“废品买卖型”向“环境服务型”转型升级,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再生资源企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作为重大机遇抓紧抓好,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发挥供销合作社乡村经营服务网络优势,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原则,激发企业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构建以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为引领,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底,县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经营服务网点达到4万个,年收入超过1亿元的环境服务型龙头企业达到10家,在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农业农村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重点工作

  发挥供销合作社回收服务网络优势,不断巩固完善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进经营网络向乡村下沉、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构建以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为引领、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农村可利用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一)完善县、乡、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1.发展乡村回收网点。一是对已有的乡村回收站点进行因地制宜的改造升级,实施“五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化经营;二是在网络薄弱和网点空白地区,坚持开放办社,采取收购、租赁、加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社会回收站点、个体经营者进行整合,统一规范标识、配备收集设施;三是通过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利用回收车开展流动回收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四是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恢复重建、农资服务站、乡村加油站等网络建设,坚持“一网多用”,不断创新回收方式,把固定回收与流动收购、网络收购、电话预约收购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创建网上回收平台、手机回收APP等“互联网+回收”便民模式,延伸回收服务网络终端。

  2.加快建设县域分拣中心。坚持开放合作、市场化运营,广泛吸纳有实力、守信用的社会力量,联合建设或改造一批辐射半径较大的县域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一是对已建成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要着力提升综合分拣处理能力,实现农村再生资源、生活垃圾的就近无害化处置;二是对在建和计划建设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要做好项目规划和功能设计,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积极承接以县域为服务对象、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服务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公益服务。

  3.增强产业园区带动能力。不断推进提升郑州、洛阳、漯河、平顶山、信阳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利用业务,不断提高分拣加工精细化水平和资源利用率,尽快发挥园区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区域辐射的集聚效应。

  (二)大力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

  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给予再生资源行业的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的引导撬动作用,积极对接总社中再生公司等行业领军企业,推动系统内同业经营企业的联合合作,吸纳社会零散队伍和小规模回收企业,促进优势资源集中整合,提高企业组织化水平,培育一批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带动系统再生资源工作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优化产业格局。注重发挥系统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支持率先成立服务乡村环境服务的专业性公司,以县域为服务对象,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服务重点,以整体打包第三方治理的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水源治理、农田土壤修复、生态环境修复等综合服务。

  (三)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技术优势,在环卫清运网络覆盖的县城和部分乡村,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在收集环节,探索开展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使可回收资源优先得到回收,尽量避免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回收环节,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整合;在转运和分拣环节,探索利用废旧商品回收车辆,实现对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的运输;在处理环节,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对接建设,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在环卫清运网络覆盖不到的乡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基础,参与构建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传统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村产生量大、再生利用率高的品种为重点,积极开展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纸、废玻璃、旧家具等低值物回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授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垃圾清运、村镇保洁、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土壤修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四)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优势,以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契入点,参与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依托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探索开展秸秆还田服务;鼓励系统农资企业通过微生物技术,将秸秆转化为育苗土、育秧盘、生物有机肥等产品,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推行农药零差率统一配送和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处理等模式,积极搭建以“供销合作社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模式的农膜和农药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

  (五)积极开展农业绿色生产行动

  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引导系统农资企业在做好化肥、农药储备的同时,积极研发、推广智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与深耕施肥一体化等施肥模式,开展低毒低残留、高效、环保型农药技术服务,参与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提供农业绿色生产整体解决方案,指导农民减少盲目和过量施肥施药。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推动系统农资企业加大农资质量追溯、农资物联网建设力度,做到“产品可识别、状态可记录、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追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动力度,对照工作任务计划进度表(见附件2),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对所辖县级供销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把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协调力度。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农业农村、发改、商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认真研究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资金渠道,掌握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对象、重点、形式和资金申报程序等,科学谋划项目实施。

  (三)抓好示范引领。积极推广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参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做法,借鉴我省光山县供销社打造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光山经验”,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打造一批标杆样板。根据系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及时总结提炼一批符合供销合作社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为系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典型案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从各地实际出发,围绕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用系统内外新闻媒体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指导监督。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安排和督导检查,确保2019-2020再生资源重点工作全面完成。要建立人居环境工作专门台账,专人负责(见附件1),严格按季报要求对本地区再生资源工作计划进度表进展情况汇总进行统计,并按时提交工作汇报,工作总结每半年报送一次,确保数据准确、逻辑严密、统计全面。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请将本单位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行动方案和附件1于3月31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省社发展与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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