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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3-10 10:20:54 来源: 作者: 【 】 浏览:555次 评论:0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商务、市场监管、供销主管部门:

根据省发改委、工信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豫〔2021103号)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于318日前由当地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商务、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联合上报市有关部门。其中,市属国有企业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报送。

各单位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娄新永,3696721;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职进峰,3696815 ;市财政局服务贸易科,闫妍,3688620 ;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固废与化学品科,冯守华,3670593;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事务中心,贾役兵 ,2827598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和流通业发展科,凌涛,3039563;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琚绍兴,5061962市供销社业务协调科,张召2852572。          

 

附件:豫发改服务业2021103号文件

                      

 2021220

抄送:市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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