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10号),经企业申报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组复核及现场核查,工信部、环保部公示符合《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名单中只有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前者年产再生铅16.6万吨;后者年产再生铅10.01万吨、合金4.6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