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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2014-04-29 15:50:24 来源: 作者: 【 】 浏览:961次 评论:0


供销厅函经字﹝201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已被国家列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也是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业务,是“新网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全面了解近年来系统发展情况,准确掌握信息数据,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决定对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查(表式附后)。

  请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按照要求对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调查,做好调查表的汇总工作。于5月15日前将调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产业发展处,同时抄送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王湛

  电  话:010-66050699

  传  真:010-66050795

  电子信箱:wangzhan@chinacoop.gov.cn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联系人:于美芝

  电  话:010-59338250

  传  真:010-59332250

  电子信箱:1283164206@qq.com

附件:《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本情况调查表》  (调查表也可在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网站上下载)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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